2025年12月16日凌晨,我市某夜宵店内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件。违法行为人邱某辉(男,43岁)要求与在店内就餐但素不相识的张女士一起喝酒,遭到拒绝后对张女士进行言语辱骂、推搡,致使张女士身上多处轻微挫伤。
目前,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邱某辉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。

转自: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
来源:南京日报
2025年12月16日凌晨,我市某夜宵店内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件。违法行为人邱某辉(男,43岁)要求与在店内就餐但素不相识的张女士一起喝酒,遭到拒绝后对张女士进行言语辱骂、推搡,致使张女士身上多处轻微挫伤。
2025年12月16日凌晨,我市某夜宵店内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件。违法行为人邱某辉(男,43岁)要求与在店内就餐但素不相识的张女士一起喝酒,遭到拒绝后对张女士进行言语辱骂、推搡,致使张女士身上多处轻微挫伤。
目前,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邱某辉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。

转自: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
来源:南京日报